今天是:
当前位置: 首页 >> 政务公开 >> 警方提示  >> 正文
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出国庆出行温馨提醒
文章来源:   更新时间: 2015-01-07 21:34:00

930日下午开始,各地将迎来国庆出行的第一轮高峰。为使广大出行者在国庆期间旅途安全、畅通,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发出温馨提醒,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,并提高安全意识,平安出行。

提醒一:做好出行准备。携带公路安全行车指南和旅游风景区公路地图,规划旅行线路,了解沿途出行路况信息和天气情况,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,如轮胎、制动、车灯、雨刷等装置,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安全状况。

提醒二:拒绝超速、超员、超载“三超”违法行为。车辆“三超”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(甩尾)、转向失控甚至爆胎、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,导致发生交通事故。驾驶人应按照规定车速、核定载客(货)行驶。

提醒三:切勿疲劳驾驶。疲劳使驾驶人的注意力不稳定、视野狭窄、视线模糊和反应迟钝。因此,开长途车最好轮流驾驶,并注意中途休息,连续驾车不应超过4小时。感到疲劳时应停车到服务区或在驾驶室内休息片刻,再进行正常的行驶。

提醒四:拒绝酒后驾车。饮酒导致人运动机能低下,反应迟钝、行动迟缓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公安部颁布的第123令,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,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,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。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,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,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提醒五:系好安全带。安全带是发生事故时减轻受伤程度的安全防护装置,使用安全带可减轻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与车辆顶棚、前窗玻璃、转向盘等发生猛烈撞击所带来的伤害,增大生存的几率。

提醒六:注意礼让行人。交通事故中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交通的弱势群体。机动车驾驶人要注意礼让,在行经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。遇到在斑马线行走的行人,要提前停车让行,避免发生交通伤害。

提醒七:驾车时请勿拨打或接听手机,尤其不能阅、发短信。驾驶车辆时,驾驶人要加强自我约束,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,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对外的注意力,尤其是边驾驶边发阅短信,危险性更大。

提醒八:儿童乘车不要坐机动车前排。在高速运行状态下突然减速、停车,惯性力使儿童与车内物体发生碰撞,严重的会造成骨折。儿童乘车应坐在后排座上。有条件的要配备儿童专用安全座椅。

提醒九:做好应急措施。如遇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将车辆迅速驶到右侧路肩上,并及时拨打110三台合一电话(为方便公众报警,将治安报警110、火警119、交通肇事报警122统一合并为110);或拨打全国各地通用的112专线(在手机打开后即使没有接收信号,甚至电力极为微弱,任何厂牌的手机在任何地点皆可拨通,不插卡照样可以拨打);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,要迅速拨打高速交警报警电话12122或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,并及时撤离到高速公路外的安全区域,以防发生二次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