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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——互联网管理类
文章来源:   更新时间: 2015-01-08 21:51:00

  1、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 
  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2002年9月29号颁布,国务院第363号令,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) 
  第二十九、三十一条。 
  2、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的处罚 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 》(1994年2月18日发布并施行国务院第147号令)第二十、二十三条。 
  3、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处罚 
 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292号令,2000年9月25日发布并施行)第二十条。 
  4、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行为的处罚 
  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)第二十、二十一、二十三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(1996年2月1日国务院第195号令)第十四条; 
  5、对违反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行为的处罚 
  《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》(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4月26日发布并施行公安部第51号令)第十六、十七、十八、十九、二十条